酒醉駕車撞死人.關幾年就好!

      酒醉駕車撞死人.不用以命抵命.不用賠太多錢.反正沒有案例.
可是這樣真的好嗎?每天浪費那麼多的警力攔檢酒駕.長久以來.
成效不彰.大家怎麼想.

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被撞的人何其無辜.因為你多喝了幾杯酒.就要被你撞死.年老的
雙親怎麼辦?年幼的小孩怎麼辦?更不用說可能還有需要被照顧的
人.只要你不酒醉駕車.這些事情都不用發生.你不用擔心被關幾年.
不用擔心要賠多少錢.出門不用被指責.

      我是這麼想.台灣關於這方面的刑罰太輕了.酒醉駕車撞死人一律
無期徒刑.新台幣三千萬(大家研議.賠償給受害人家屬)
*車是自己買的.財產充公三分之二.多的繳入受害者基金.不夠的由
受害者基金補.再不夠政府先墊負.有多在還給政府.總之不能讓受害人
家屬的生活陷入困境.
*車是父母買的.父母負責連帶責任.
在監獄中作工收入.三分之二繳入受害者基金.
抓了3個.應該就不會有人再酒醉駕車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說的罰則太重.我承認很重.可是人命無價.只要你
不要酒醉駕車.這些都不關你的事.
大家說是嗎?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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