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猶如推理小說? 頂新律師打臉檢察官濫權起訴

味全大統混油案今(13)日在台北地院進行最後辯論程序,上午進行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的結辯。魏應充一開始就控訴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未詳加查證情況下草率起訴,說明品質優先是味全經營的DNA,自己更是自家產品的愛用者。辯護人更痛陳,從本案起訴書中可知檢察官不求證據、不合邏輯、只有臆測的謬誤,在查無證據證明犯罪的窘境之下,竟配合當時全台六個地檢署而同步起訴,「如果這不是侵害人權,什麼才是侵害人權」。

北檢於102年11月開始偵辦味全大統混油案,直到一年後於103年10月20日提起公訴。今日魏應充在法庭上針對檢方起訴他指示頂新使用大統混油替味全代工、涉犯詐欺的犯罪行為進行答辯。

魏應充及其辯護人指出,檢方直到起訴都提不出具體起訴證據以證明犯罪,更忽略味全油品具備所有檢驗合格證明,甚至在103年8月偵訊時,還試探性詢問「是否有可能認罪並提出公益捐以爭取緩起訴?」

魏應充堅定表示,因為相信公司同仁堅守法規,產品品質也絕對安全,所以斷然拒絕檢方認罪要求。但魏應充辯護律師質疑,如果檢察官搜證完全、確認犯罪事實,為何不直接起訴?何必條件交換、何必叫被告認罪協商?

辯護律師更爆料指出,北檢在103年8月提出希望被告支付高額緩起訴處分金、以取得緩起訴處分,卻突然在兩個月後,當頂新製油公司另外涉及豬油事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與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爭先恐後地到魏應充住所搜索,還拍照留念,甚至因為沒有搜索票而在內部產生爭執,且突然神速在103年10月20日提起公訴,令人不得不懷疑北檢是否有其他的考量。

據了解,根據審理庭期間諸多證人的證詞,已釐清味全委託頂新代工油品之細項,都依代工合約進行,並無經過魏應充指示原料採購等事宜,魏應充也當庭表示,不認識大統負責人高振利,高振利也作證不認識魏應充,因此二人理應無犯意聯絡。且所有證人都證述,魏應充不針對個別產品的採購做任何指示,並且味全公司採分層專業管理,董事長並不親自參與原料採購、產品標準作業書擬定等事宜,以上業務也無須經董事長簽核。辯護律師說明,檢察官逕自推論魏應充指示下屬放棄品質、降低成本,此舉係將所有營利事業檢討績效的行為都視為犯罪,有違一般商業公司運作之常理。

北檢起訴味全涉案油品非純油,至始至終也提不出具體證據。審理期間,鑑定人美和科技大學副校長陳景川教授已作證,由檢驗數據看來,他認定味全健康廚房橄欖油、葡萄籽油為「純油」;再者,屏東縣衛生局103年函文也顯示,經實際調查後頂新屏東油廠並無任何摻假情形。

此外,檢方緊咬味全使用「易造成心血管疾病」的棕櫚油作為調和油基底油,並以令人易生誤會之圖說文字作為外包裝標示。鑑定人台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謝明哲則作證表示,味全調和油使用的「超級軟質棕櫚油」,不但對心血管疾病無影響,甚至對人體更為有利,一般外界認為棕櫚油不好,完全是出於誤解;產品外包裝皆符合法規,此款調和油也無任何因標示問題被衛生機關裁罰的紀錄,檢察官的起訴內容可謂「神邏輯」。

在彰化地院對頂新越南油案下無罪判決之後,社會轉而關注味全大統混油案的一審判決。這起由台北地檢署偵辦的案子,是否會成為偵辦越南油案的彰檢翻版?在全民滅頂的聲勢下,本案檢察官的表現備受矚目。

辯護律師表示,相較於上周檢察官論告時要魏應充認罪的氣勢,今日結辯時被辯方律師打臉起訴書猶如推理小說,不僅嚴重偏離事實,寫作手法更顯拙劣,為求起訴,即使侵害人權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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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別人家蒐證不用搜索票  就只因為是頂新
調和基底油有沒有害也被證實是無害還有利人體
回過頭來想 起訴到底需不需要證據
還是只需要 社會大眾的壓力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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