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逼退愛滋生 疾管署竟敗訴




2012年國防大學一名學生,在校方得知其感染愛滋後,不但禁止上游泳課、要求餐盤分開清洗,甚至威脅若不自動退學,要將病情告知家人,進而在畢業前,被學校以態度不佳等理由,連續記過逐出校園。疾管署為該生打行政訴訟,未料日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疾管署表示,這是國內愛滋權益爭取的一大挫敗,亦賠上台灣國際形象,決提起上訴。

禁上泳課 餐盤分開清
針對國防大學涉嫌強逼愛滋學生退學遭興訟一事,國防大學政戰主任蔡承棟少將表示,學校尊重法院的判決,也尊重疾管署的說法和立場。
一位軍方官員表示,軍校以往並未出現類似案例,也不曾遇過軍校學生有愛滋情事;這位官員說,國防部絕對尊重人權,不過軍中是特殊職場,流血受傷的機率極高,對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要求必須比較嚴格。

法院未否認校方歧視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祕書長林宜慧則表示,這名學生經由學校年度健康檢查結果,得知感染愛滋病,但學校封閉落伍的觀念及態度,不僅讓學生備受傷害,還以各種理由逼退學,在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狀況下,該生終於被記滿過退學,進而轉而向權促會及疾管署請求協助。
疾管署長郭旭崧表示,法院的一審判決並未否認學校的歧視行為,卻以疾管署非學校主管機構為由,判決敗訴,明顯忽略了「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立法精神,也就是給予反愛滋歧視主管機關預防或消除歧視行為的裁量權力。

損國際形象 決提上訴
郭旭崧指出,對於這個判決,感到相當遺憾,也對該名學生的遭遇感到痛心與不捨。疾管署十分憂心這個案會成為其他法官判決參考,將牽動並損及台灣的社會及國際形象,為了該生及捍衛愛滋染者的權益,疾管署將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https://tw.news.yahoo.com/%E8%BB%8D%E6%A0%A1%E9%80%BC%E9%80%80 ... B%9F%E6%95%97%E8%A8%B4-215007797.html

心得:
我不認為這是歧視愛滋生,因為愛滋確實有高度傳染性
學校有義務還給全校師生一個免受愛滋威脅的空間。
愛滋生也應該受到保護和醫療照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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