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告馬英九 圖利、洩密、財產來源不明
520馬英九卸任後,即將面臨司法的檢驗,好幾個民間社團,聯手狀告馬總統,案由包括,涉及大巨蛋圖利案、黃世銘洩密案,以及財產來源不明,「三箭齊發」訴狀在今天(26日),送交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慎防總統卸任離境,淪為無頭公案,律師團遞狀,聲請將馬限制出境。
衝著馬總統、按鈴遞狀,北社、永社等民間社團,自組義務律師團,趕在520總統卸任前,好好算總帳,劈頭第1支箭,要查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操辦遠雄大巨蛋案,是否涉及圖利。
義務律師團黃帝穎:「法定的應記載項目,就是有營運權利金的部分,因此你對於一個,法定應記載項目,在私底下的密會予以免除,這是明知違背法令,而圖他人利益,以營運權利金1/100來算,應該他圖利的金額,就會高達28.74億元。」
北市廉委會一大本調查資料,直接夾進訴狀,律師團磨刀霍霍,第2支箭直指2013年,馬總統在檢察總長黃世銘案,涉嫌「共犯洩密罪」與「教唆洩密」,第3支箭,瞄準馬總統的收入狀況,因為當初,他跟大家承諾,假如633跳票,就會捐出半薪。
義務律師團黃帝穎:「月薪47萬捐半薪之後,633跳票捐半薪之後,還可以存到48萬,此部分一樣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危害民主破壞司法,一出國就不回來,我們拿他沒有辦法,所以我們要聲請他限制出境。」
律師團原本要連「黨產案」,一塊兒告發,無奈公文資料難取得,得先緩一緩,總統挨告,就怕棘手山芋沒人想碰,告發訴狀不只送交台北地檢署,也一併遞往特偵組。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ftv/20160426/index-14616428970667419002.html
阿告一身罪孽,520敲響喪鐘
該還的不是穿短褲擺pose展現美腿露oo裝萌就可以跑得掉。 本帖最後由 KSOP 於 2016-4-26 17:05 編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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