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糾紛時有所聞 行政院提醒慎選電商業者

▲農曆年節是採購年貨與送禮旺季,消基會發現近半年來,接獲341件網購申訴案,數量驚人,呼籲消費者第三方支付才安全。圖為示意圖(資料照/NOWnews) 大 中 小 農曆春節是提辦年貨及送禮旺季,行政院今(1)日提醒,隨著電子商務盛行,網路購物受到消費者喜愛,然而網路交易消費糾紛時有所聞,提醒民眾網購時應慎選慎選電商業者,購物前應充分瞭解業者相關資訊選擇信譽良好或有實體通路的賣家。行政院指出,目前經濟部及衛福部已針對網購分別訂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可於經濟部及衛福部網站查詢外,也可至行政院網站查詢。行政院表示,若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或消費相關問題要諮詢或申訴,均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請求協助。另外,由於詐騙手法一再翻新,春節期間若發生有詐騙情事,可立即向警察機關或警政署「165」防詐騙諮詢專線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及財產安全。行政院提醒,對於交易各項資料應進行存檔,或列印書面文件保存,以為日後發生消費爭議的重要憑證,也應注意業者是否提供消費爭議處理機制及程序,以便在爭議發生時,保障個人權益。若是跨國網購,風險較高,發生爭議亦難以申訴,應慎選網路賣家,或國內有代理商或分公司者,以保護自身權益。行政院也特別指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不附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但如業者所銷售的商品或服務,若已告知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客製化商品、影音或數位內容等,消費者即無退貨及契約解除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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