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發聲明 深信董事長及同仁清白 研發計畫不會受影響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9日偵結,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圖)下午出席記者會表示,依證交法等罪起訴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人。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6年1月9日 大 中 小 針對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日宣布浩鼎案偵查結果,並逕予起訴,浩鼎公司發布聲明表示深感錯愕,並深信董事長及相關同仁清白,將全力支持董事長及相關同仁透過司法爭取正義;浩鼎也強調,所有研發計畫絕不會因此受影響。浩鼎聲明表示,據士檢公布內線交易的起訴理由,重大消息認定以2015年8月28日召開專家會議為起始點,認為內部人已知解盲必將失敗,至解盲前,凡內部人賣股均視為內線交易而列被告,顯然是對新藥臨床試驗與解盲程序嚴重誤解所致。對於董事長張念慈遭指控向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行賄部分,浩鼎也表示與事實不符,聲明中指出,浩鼎董事會為感謝董事長對公司的長期奉獻和改良製造技術,因而通過給予1500張技術股決議,但經濟部就技術股的認定有意見,董事長為免影響公司公開發行進度,決定放棄,所以1500張技術股從未發行,董事長更無從以此向翁啟惠期約賄賂。至於起訴理由指翁啟惠所取得的3000張浩鼎股票,股款均由翁啟惠全數付清,相關款項支付均有明確可靠之金流紀錄可供查證,並非張念慈所交付之賄賂,士檢卻指稱是賄賂,浩鼎也強調絕非事實。浩鼎並表示,新藥研發,原是一條高風險且艱辛的漫漫長路,浩鼎解盲以來雖遭遇各種橫逆,在倍感挫折之餘,仍堅信司法公正,終會還給浩鼎及相關同仁應有的清白。浩鼎不會忘記投入台灣生技發展的初心,仍將以人類健康為重,矢志發展台灣品牌新藥,在此宏願未實現前,絕不放棄。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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