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新制上路 加班費算法不可不知

▲《勞動基準法》攸關「一例一休」、「砍國定七日假」的修法內容,本月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府21日正式公告修正條文,包括一例一休、加班費新制、加重罰則等修法內容將於本周五(23日)正式上路。(資料照片/記者陳明安攝) 大 中 小 《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加班費、加重罰則新制,今(23)日上路。一例一休規定,勞工每7天需有1天例假日、1天休息日。例假日強制規定除天災、事變等重大因素以外,雇主必須讓勞工休息。休息日若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也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加班費新制規定,除了本薪以外,休息日加班前2小時可多拿到1.33倍本薪的加班費,未滿4小時者以4小時計算,加班至第3個小時起,加班費是本薪的1.66倍;加班4小時以上、未達8小時者,雇也須支付8小時的加班費。以月薪為36,000元、時薪為150元的勞工為例,若在休息日加班8小時,除本薪1,200元外,還可多領1,900元的加班費,在休息日出勤共可領得3,100元的薪資。必須注意的是,按照原《勞基法》條文規定,加班至第8小時以後雇主不需發給本薪,但考量到勞工權益問題,針對此事,勞動部也修改了政策方向,未來勞工若同意加班至9小時之後,雇主也必須給予本薪。加重罰則部分,若雇主違反工資、工時等相關條文,最高將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另為強化雇主責任,新法也增訂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此外,「刪除七天國定假」的修法自元旦(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月25日行憲紀念日仍屬《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勞工若同意在當天上班,雇主必須依照新法加給本薪一倍的加班費,或讓勞工換取補休。另外,「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及「加班費試算系統」已更新上線,民眾可多加利用,試算特別休假日數及休息日加班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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