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調漲問題多 中市: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圖說:中市西南區地價稅調幅大,市府稅務局建議可向所轄稅務機構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大 中 小 地價稅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針對各界關心地價稅提高是否影響中低收入戶資格?台中市至府社會局表示,中市訂定不動產放寬原則,為保障105年度已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家戶不受土地公告現值調幅影響,民眾若沒有新增土地或房屋,106年度仍保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由於今年地價稅調幅高,台中市的西南區及新社地區甚至出現有數倍的調幅,有人可能因此在繳稅尚無法負擔,台中市政府水務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人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因素,或經濟弱勢,屬低收入,而繳不出稅者,可檢附有關機關核發的災害證審核符合規定者,審核通過後即可同意延期或分期繳納。台中市府稅務局指出,雖然地價稅屬於地方稅,不過根據稅法的規定,市政府不能自行改稅率,尤其是最近各界關心地價稅稅基提高,增加民眾租稅負擔,對此將會研擬提案,建議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法等相關法令,調降地價稅累進稅率,並針對重劃地區延長減徵期間,緩步恢復全額課徵,減輕對民眾的影響。另外市府地政局表示,105年公告地價各區有漲有降,整體平均雖然上調38.25%,但市價比14.61%仍是六都最低,等於100元價值的土地,僅以14.61元課稅,比起台北26.29%、高雄24.27%,台南19.42%,桃園19.39%、新北17.24%,台中課稅標準仍偏低。地政局說,地價調整依規定地價公告三年一調,上次調整是102年進行,因此今年依規必須再調整。而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辦理,因此,調整的時間點均有相關規定,與所謂房市走勢無關,更與市府預算編列動支情形無涉。稅務局說明,目前土地增值稅採用公告現值為計算基礎,地價稅卻又採用公告地價,若未來統一採用精準地價,可減少行政作業,因此在不增加民眾租稅負擔之下,稅務局原則支持,但也認為應該一併修改土地稅法,調整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稅率,避免加重民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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