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議員凃淑媚捲入冒領助理費 地檢署大舉搜索
▲彰化縣議員凃淑媚住所遭檢方搜索,同時約談到案說明,晚間諭令以30萬元交保。(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7.5.4) 大 中 小 議員冒領助理費又一樁!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朱健福4日再度指揮縣調查站,搜索彰化縣議員凃淑媚住所,並約談至少10名相關證人到案說明,檢方偵訊後,晚間諭令以30萬元交保。凃淑媚是彰化第二選區連任5屆的縣議員,在地方頗具聲望,彰化地檢署指出,凃淑媚涉嫌冒領助理費多年,檢方目前以凃淑媚涉及貪汙罪進行偵查,彰化縣議會5日將開議,根據規定開議期間不得對議員進行調查,彰化地檢署因此趕在開議前搜索疑似涉貪議員。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彰化地檢署近期針對議員詐領助理費部分進行調查,本月初至今已搜索國民黨籍縣議員葉麗娟(63歲)與凃淑媚(53歲)住處,前者日前複訊後以30萬元交保;另外前縣議員陳錦玉(63歲)詐領助理費部分,已在四月中旬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與逃漏稅起訴。
▲彰化地檢署近期針對議員詐領助理費部分進行調查。(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5.4)起訴書內容指出,前縣議員陳錦玉曾任5屆縣議員,自2006年起,涉嫌指示楊姓助理(57歲)不實登載彰化縣議會議員助理名冊,再分別依楊姓和兩名鄭姓人頭助理,詐領196萬元助理費,訊後,陳錦玉與楊姓助理均認罪,並繳回162萬元給彰化縣議會。
▲前議員陳錦玉在檢察官搜索後已經繳回162萬元。(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7.5.4)林漢強表示,這三起貪汙案都是涉及詐領助理補助費,前議員陳錦玉疑似是從95年到98年間以人頭助理詐領彰化縣議會196萬元,在檢察官搜索後,已經繳回162萬元,由彰化地檢署發還給彰化縣議會。葉麗娟則是疑似從95年開始,掌握人頭助理帳戶,詐領助理費。而4日搜索凃淑媚住處和服務處,但掌握多少證據和可能詐領金額、時間都還未能確定。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