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晏榕政見之PM2.5空汙】原來我們都在「吸毒」!李晏榕力抗PM2.5爭一口好空氣!


活潑好動的晏榕,先前參加非常特別的路跑活動:母校北一女中為在校生及校友辦的路跑盃,見到許多同學及學姐、學妹。晏榕高中隔壁班、大學同班同學市議員高嘉瑜也擔任醫護站「搬水志工」,大家玩得很開心!

熱心支持晏榕的朋友告訴我說:「台北市為盆地地形,路跑活動其實不太健康,快樂的路跑,大口大口的吸,享受PM2.5的極致快感,是在『吸毒』!」

近日環保署千呼萬喚端出最大規模空汙修法,研議大半年的新版本,卻是立意良好但標準值設太高,恐怕達不到預期效果。

環保署 PM2.5指標對照表與活動建議:
http://taqm.epa.gov.tw/taqm/tw/fpmi.aspx
從新版辦法可見,環保署除了順應趨勢增加細懸浮微粒PM2.5,的確更細緻地規畫嚴格管制辦法,禁止車輛上路、戶外運動等,但4級中有具體管制的兩級,過去十年幾乎達不到,也就是說,這些管制大半用不上。

環保署公告的修正版《空氣品質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中,以主要污染物24小時濃度均值分級,PM2.5達150微克/立方公尺屬「初級」,即禁燒紙錢等,PM2.5達250微克/立方公尺則屬「中級」,不得使用總重3.5噸以上之柴油引擎及二行程機車,且高中以下學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依現行標準,台灣一年不得有7天的24小時PM2.5均值超過35微克/立方公尺,「緊急等級訂到150微克就很荒唐了,何況訂到350微克!」

新修正的環保署空污分級太過寬鬆,依環境法的預防原則,建議PM2.5應以小時均值來訂定分級標準,「PM2.5等到24小時平均達到54微克才算「預警級」,霾害已經嚴重一天以上,等到啟動應變措施,霾害都快過去了,這樣有緊急應變效果嗎?」

晏榕質疑,空污緊急應變標準的訂定,反映國家如何看待人民健康,依最新公告的「寬鬆」標準,等於實際要實施的機會非常少,效果有限。台北市環保局目前規劃不再新發「生煤使用許可證」是一個良好的開始,但是這件事情不能只有台北市進行,也需要立法的配合。

立法及監督行政機關是立法委員的工作,立法委員若欠缺對台灣現行法規的專業與理解,立法品質令人擔憂,進而影響民眾生活。晏榕本身是律師,原來我們的現行法律都在逼我們「吸毒」,晏榕要幫國人爭一口好空氣!

針對空汙議題提出4點方向政策建議:
1.秋冬空汙季節,火力電廠應以天然氣發電為主,減少燃煤機組發電。
2.中南部應全面實施空汙總量管制。
3.地方政府制定「管制生煤、禁燒石油焦自治條例」及各種加嚴標準。
4.行政院提出產業轉型時間表,限制高汙染產業擴張,轉型綠色經濟。
分享自李晏榕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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