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奶辣模控人夫騙失身還為他墮胎 自稱「最完美小三」遭打臉!(7P+影)

                               



曾榮獲台灣小姐第4名的辣模夏以馨,去年和一名朱姓人夫交往後懷孕,卻因朱男不願負責而選擇墮胎,事後她以朱男隱瞞已婚害她被騙失身,且恐因此違反代言合約須賠償數百萬為由,向朱男提告求償650萬元,但高雄地院查出辣模得知懷孕前曾傳簡訊給朱男,自稱是「最完美的小三」、「非常適合有家庭的你」,認定她請求無據,今判辣模敗訴。





辣模夏以馨日前在個人臉書PO出抖奶影片,她笑稱意外發現自己的胸,可以跟健美先生一樣彈跳,引發網友瘋狂轉載分享,隨後她再PO穿丁字褲露蜜臀影片,表示自己發現不只是胸,連屁股也可以抖!果然讓她瞬間爆紅,被網友封為「抖奶辣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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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模指控,去年2月與朱男交往時,朱男故意隱瞞已婚事實,佯稱要以結婚為前提和她交往並積極追求,使她誤信失身,直到去年3月確定自己懷孕後,朱男才告知他已結婚12年且無意願扶養她的孩子,她只好選擇流產。

辣模還說,她從事模特兒工作並代言相關商品,與廠商訂有禁止未婚懷孕等合約條款,若廠商得知此事,她將賠償500萬元,加上懷孕後停止秀展邀約損失30萬元等,一併向朱男求償650萬元。

朱男則否認曾向辣模表明欲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稱辣模從未詢問他是否已婚,他也未騙她自己未婚,辣模於兩人交往期間尚與多名男性友人密切往來,與他並非固定情侶關係,且她在去年3月15日前就知道他已婚,但仍持續往來且自稱無結婚打算,縱使孩子真是他的,也是辣模基於身體自主權,在兩情相悅之下與他發生性行為所致,無關侵權。

法院審理時將辣模保存的胚胎送驗,確認是朱男的種,但辣模的親友出庭作證,卻均稱不知兩人何時開始交往及交往是否有以結婚為前提等。朱男又提出交往期間辣模曾傳簡訊稱「我待會要出去跑跑,看有沒有人搭訕我,晚上可以蹦炮」、「你忙,我要出去約會了。奧迪對我情有獨鍾啊」、「我還不如直接嫁美國人,你當我在美國很不紅?不過我現在不想嫁,沒有特殊原因應該是不會衝動,我不想當後母,也不想當寡婦,更不想當糟糠妻。」等語,可見她在兩人交往期間尚有其他約會對象且不怕朱男知道,並明確向朱男表示不想結婚,認定兩人應非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此外就朱男是否隱瞞已婚身分的問題,朱男另提出雙方微信對話,發現辣模在知悉懷孕前就曾對朱男說「放心我都吃獨食的,萬一我有男人也幾乎不會公開,很適合當最完美的小三,非常適合有家庭的你」、「媽的,兩條我就通知你太太,該死的傢伙死不買事後避孕藥」等語,足認她顯已知悉朱男有家室。

法院因此認為雙方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不能因事後分離,就認定交往時的親密行為是詐欺或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法侵權行為,因此駁回辣模請求,判她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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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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