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公開大巨蛋判決書 鄧家基批遠雄:司馬昭之心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圖)24日在北市府表示,大巨蛋解約是可選擇途徑,「解約是個核子彈」,台北市政府和遠雄集團都有責任,需整體研議如何合理解決,「核子彈威力很大,必須審慎」。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5年3月24日 大 中 小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昨日出爐,大巨蛋工程最終獲得110天展延,對此,台北市政府副市長鄧家基今(24)表示,仲裁庭提供的判斷書中有四點結論:第一、遠雄巨蛋公司應於104年4月17日完成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第二、大巨蛋案,遠雄其餘請求全數駁回;第三、仲裁費用應由遠雄負擔77%;第四、遠雄拒絕公開仲裁判斷書,雖然仲裁庭傾向公開,但是遠雄堅決拒絕,因此判斷書不得公開,他批遠雄是「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鄧家基強調,北市府目前仍然依約執行同時也強烈呼籲遠雄巨蛋公司誠實面對大眾,公開120頁的仲裁判斷書,如果公開判斷書供社會大眾審視,就可以知道遠雄巨蛋公司在申請工期仲裁中,必須要負擔77%的絕對責任,也可以知道仲裁庭對於遠雄的主張有非常詳細的駁回說明,但是遠雄巨蛋公司至今仍不願意公開,相信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鄧家基說,經過仲裁庭詢問後,遠雄巨蛋公司從一開始主張工期展延890天,主動降到459天,最後判斷僅有110天,其中仲裁判斷77%的費用由遠雄巨蛋公司負擔,可見責任就在遠雄。鄧家基指出,工期展延仲裁是遠雄巨蛋公司的主張,但是該公司卻一直不願意向社會大眾公開主張理由,甚至在仲裁判斷出來後,還強列拒絕公開判斷書。他認為遠雄巨蛋公司還是應負起企業的社會責任與義務,也呼籲該公司的公關部門、業務負責人負起責任和義務向社會大眾講清楚,早日公開仲裁判斷書供大家做檢視。鄧家基表示,從判斷書可得知遠雄巨蛋公司有三大疏失:第一、工期的嚴重延宕;第二、依原始合約,遠雄巨蛋公司於取得建照執照後3年內完成台北市大型市內體育館之興建工程(大巨蛋),並取得使用執照;第三、罔顧市民安全,擅自更改施工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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