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欲享齊人之福 與妻灌醉女助理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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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新竹縣一名經營消防工程公司的劉姓男子,2011年邀請行政女助理到家中吃飯,並在劉男家人輪番敬酒下喝醉,劉男趁機性侵女助理,而且妻子都知情。法院一審時判無罪,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性侵,9日改依趁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全案還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劉男因對女助理有愛慕之意,劉妻知情後力邀女助理到家中吃晚餐,被劉男、劉妻及劉男的岳父母輪番灌酒,之後劉男岳父母先行離去,女助理喝醉後被抬到劉男夫妻的臥房,遭劉男性侵得逞。女助理隔天醒來後忘記發生什麼事,但感覺下體疼痛,幾天後收到劉男簡訊,「自從那晚發生不該發生的事,妻子已默認,我想負起男人該負的責任,今後的生活由我來照顧妳」,女助理才得知自己遭到性侵,隨即就提出離職,1年多後提出告訴。不過劉男與妻子在調查時矢口否認性侵,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疑點太多,且被害人提告時間隔太久,因此認為被害人指控純屬虛妄,判處劉男無罪,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女性遭性侵後,一般都會考量是否該提告,且本案事證明確,劉男犯後無悔意還狡辯,因此依趁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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