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換護照4月2日起限急難 費用漲到4900元
桃園機場不再受理「非屬急難救助」過期護照換發。(圖/資料照) 大 中 小 外交部今(24)天表示,桃園機場不再受理「非屬急難救助」過期護照換發,家中有14歲以下兒童、曾遺失護照或役男,護照效期較短,出國前應再次確認。自4月2日起,機場換發效期不足護照、晶片護照費用將大幅增加,每本收費達新台幣4900元。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鍾文正指出,機場辦事處主要業務為提供急難救助,但自「機場辦護照」廣為人知後,卻造成濫用現象,機場沒有臨櫃窗口,領務局人員必須多次進出管制區才能核發護照。4月2日起,機場換發「非屬急難救助」的有效護照,速件處理費調整至每本加收3600元,連同護照規費1300元,總計每本收費為4900元。鍾文正提醒,清明連假如有出國規劃,應再三檢查護照是否有6個月以上效期。14歲以下兒童、曾遺失護照、役男護照效期僅5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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