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主管欺負 老公幫出頭卻愈幫愈忙 


場霸淩情境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 圖/ingimage

在職場上碰到不如意的事,向身邊人傾訴甚至「告狀」是人之常情。如果老公為維護老婆而跑到公司回嗆主管,最後主管也不甘示弱還擊,那這到底算是職場霸淩,還是那位老公太衝動呢?

在批踢踢上有網友發文表示,他的一位朋友自高中畢業至今已經為公司服務近廿年,有一次因為主管說話尖酸刻薄,回家忍不住跟老公訴苦。結果隔天老公就跑到公司為老婆抱不平,希望上司有不滿可以心平氣和講,不需要用罵或是酸言酸語。沒想到翌日朋友回到公司,發現辨公桌被搬到外面,主管竟表示「因為她們部門不需要會回去跟老公告狀,跟辦事能力不足的人在他的部門出現。」網友為朋友的遭遇感到不值,認為這個比職場霸淩更嚴重,故發文詢問廣大網友意見。

大部分網友均認為雙方都有錯,認為當事人工作了廿年,給主管薄責兩句就去找老公太幼稚了,也認為主管把當事人的辨公桌搬到外面的做法也不太妥當。「又不是小朋友了,要老公出面是哪招?要不爸爸也一起找去」、「老公跟主管都很誇張…你朋友沒阻止老公嗎?」、「工作20年被主管罵不爽找老公救援是哪招」。另外亦有網友認為主管這樣做是希望事主自願離職,「20年的資遣費很可觀,看是主管先受不了把你朋友火了,還是你朋友受不了自己離職」。

雖然當事人老公有點太衝動,但面對職場霸淩,其實《勞基法》有明定,若有6項重大事由之一,勞工得不經預告,逕行解除勞動契約。其中勞工「受僱主重大侮辱」,是指老闆或主管言行造成勞工人格貶抑,勞工若為此離職,公司仍然必須依法支付資遣費。


如果老公為維護老婆而跑到公司回嗆主管,最後主管也不甘示意作出還擊,那到底是職場霸淩還是那位老公太衝動呢? 圖擷自批踢踢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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