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有責/八八風災國賠逆轉 二審判賠600萬
轉載自:2015-11-25 14:38聯合晚報 記者陳宏睿、楊濡嘉/高雄報導
莫拉克風災後,高雄那瑪夏區南沙魯里災後樣貌。 報系資料照
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高雄市山區人死屋倒,那瑪夏區南沙魯里25位居民告政府,聲請國賠,一審法官認定當時超大雨量,市府、那瑪夏區公所、行政院水保局、經濟部南區水資局無疏失,駁回聲請,但高雄高分院今宣判,撤銷原判,認定高雄市政府有疏失,需賠死者遺族共600萬元,其餘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南沙魯國賠案律師胡仁達說,二審申請傳喚當時負責通知居民撤離的5名員警,員警作證未挨家挨戶、逐一通知撤離,與一審市府的說法、監察院的報告有差距,二審合議庭採信,也讓國賠案取得部分進展。
居民:還會上訴
高雄市法制局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進一步研議如何因應;南沙魯居民靼虎說,不滿意判決結果,「將上訴到底」。
那瑪夏區南沙魯里(當時為村)李姓等25位居民以高市政府、那瑪夏區公所、行政院水保局、經濟部南區水資局等四機關,分別未做長期水土保持、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未依災害搶救法事先演練,涉職務疏失或怠忽職守,造成南沙魯村6人死亡、房屋半倒、全倒22棟,聲請國賠共2505萬元。
高雄地院法官根據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委託調查報告,認為災害的主因是超大雨量才讓土石流掩埋,並以那瑪夏區表湖雨量站顯示總雨量為1597毫米,也是歷年颱風帶來總雨量之冠,非當時人力所得預見及防範,公務員無疏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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