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撞見自己女友被同學壓在身下啪啪 狠踹她一腳後竟發現…





新北市一名30歲洪姓男子去年10月和小學同學一起喝酒,同學找女友「小翠」及另名女性友人「小靚」陪同,後來洪男的同學有事先走,洪男叫計程車送兩女回家,「小靚」下車後,洪男認為有機可乘,攙扶「小翠」到同學的住處性侵得逞,同學返家目擊女友被同學壓在床上,誤認2人偷情,竟狠踹不省人事的女友一腳。新北地院今依乘機性交罪判洪男3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0月21日凌晨,洪男和小學同學到台北市錦州街一家酒店喝酒,同學的女友「小翠」及女性友人「小靚」陪同前往,後來洪男的同學有事先離開,洪男認為有機可乘,竟猛勸兩女喝酒,直到「小翠」不勝酒力不斷嘔吐且意識不清,才叫計程車送兩女回家。



半路「小靚」先下車,洪男從副駕駛座改跟「小翠」同坐後座,眼見「小翠」仍酒醉不醒,將她頭部壓在自己的大腿上,露鳥摩蹭「小翠」的臉嘴。

到達洪男的同學住處後,洪男獨自攙扶「小翠」進房,隨即脫掉她的衣褲性侵得逞,不料洪男逞慾時,同學正好返家撞見,誤以為2人偷情,高聲斥責:「你在幹什麼?」洪男才停止動作並離開房間,洪男的同學竟狠踹不省人事的女友「小翠」一腳,隨即氣沖沖離開住處。



被害女子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驚覺遭性侵,趕緊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開庭時,洪男認罪且想找「小翠」道歉談和解,但「小翠」拒絕,並向法院表示不願到庭,即使有隔離設備,也不願見到洪男,「因為看到他,我就會痛苦難受,希望法院重判,給洪男一個教訓,避免再有下個受害者。」法官今依乘機性交罪判洪男3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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