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撫摸!」男大生愛上10歲小蘿莉 竟在補習班性侵她...





高雄1名19歲的男大生在父親開設的補習班擔任助教,2012年8月卻戀上班上一名年僅10歲的小四女童,男大生在2012年8月間與被害女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同年10月間,他兩度將女童帶到補習班樓上房間內,在床上親吻女童並指姦得逞。
▼帶女童到小房間指姦得逞 (示意圖)


女童審理時證稱,第一次男大生對他指姦時,她嚇呆了,不知道該怎麼反抗,當時也不清楚對方對她所做的事就是性侵害第二次則是誤以為男大生要向她道歉,才又被帶上樓,卻又再次被性侵。
▼女孩誤以為要道歉卻再次被性侵 (示意圖)


直到事發1年後,女童將臉書狀態原顯示的「老師男朋友」改為單身,同學追問改為單身的原因,女童隨手在隨堂測驗卷寫下「因為我不喜歡他對我做的事,像…愛撫」等遭性侵過程,測驗券被父母發現後憤而報警,男大生到案後稱兩人是男女朋友,他並未性侵女童,且只有撫摸女童胸部等。


▲▼女童:「我不喜歡他對我做的事....」 (示意圖)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女童當時年僅10歲,卻對遭性侵過程清楚描述,並經鑑定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加上案件曝光是因女童被動對同學吐露分手原因,證詞應可採信,依至少判刑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判男大生有期徒刑7年6月。

真的太過分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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