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公斤她告50公斤的他性侵 結局完全出乎意料...
(示意圖)
這起性侵案因為體重和年齡的懸殊,成為法官判定的重要證據!
患有中度聽障和表達能力障礙的女子暖暖(40歲),4年前產下一女,家人
比對DNA,發現與楊姓老翁相符怒告性侵;老翁喊冤說2人是情侶, 發生性行為超過50次以上,由於女子也一度袒護老翁,桃園地院法官調查發現,案發時老翁已年近70,身高162公分、體重50公斤,而暖暖40歲正值壯年,身高168公分、體重78公斤,
年近70的老翁不可能輕易性侵正值壯年且體重超過自己30公斤的聽障女,最後判處老翁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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