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判輕判重 法官需交待清楚
~~恐龍法官/檢察官 退散!!!!
轉載自:2015-10-22 15:14:26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特稿
司法院全面建置完成的「量刑資訊系統」,看似硬梆梆,與民眾無關,但實際情形正好相反,會有這套系統的建置,起於審判實務界的個案輕判,有關刑度的長短、輕重,因為有著很大的落差,間接造成人民對打官司需要靠運氣的不好印象;量刑系統全面啟用,搭配刑事訴訟法量刑辯論的修法,案件會被判多久、判多重或可以判輕一量,將有規則可循。
陪審制的美國,早已實施量刑系統,甚至每件改版、檢討,成為提供法院在量刑辯論時的重要參考,然外界疑慮之處,在於量刑系統會否干涉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剝奪法官於憲法的上權限,未來透過司法制度的變革及訴訟程序的修正,將不再是問題。
雖然量刑系統目前無法對審判的法官造成拘束力,但卻有實質的影響力,讓法官對於個案判決的刑度,儘量趨近一致。
法界人士舉例,在有罪的前提下,審酌個案中的各項犯罪因子,刑期可以判到那裡,刑度的落點,將不致於差太多,如果,法官要判超出落點以外的刑度,如為何要重一點,或輕一點,法官必須在判決中,一併交待相關量刑的理由。
情境圖/ingimage
事實上,司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89條的量刑辯論,量刑系統提供了重要的基礎,除了檢、辯及被告可分別表示對刑度的意見外,修法更引進告訴人、被害人及其家屬,一樣可以對科刑範圍進行陳述,讓法院的判決更趨於公平。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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