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買手機就必須嘿咻」 狼父逼2女兒就範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新北市一名狼父涉嫌性侵、猥褻當時年僅6歲與7歲的女兒,女兒想要買手機,狼父還提出必須跟他嘿咻的條件,但2名女兒都因下體疼痛,掙扎扭動未讓狼父得逞,新北地院認定這名狼父性交未遂2名女兒21次,10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8年,全案可上訴。這名狼父於97年開始,就趁妻子外出時企圖性侵2名女兒,有次還先對其中一人下手,要另一人在旁邊看色情漫畫,之後又輪流皆未得逞,因2名女兒都因疼痛掙扎,事後她們曾將父親獸行告訴母親,但狼父死不承認。狼父於99年與妻子離婚,2名女兒由狼父撫養,有次大女兒想要買手機,狼父提出必須「每周與他嘿咻3次」,前後共發生15次,經期來的時候不會做,雖都未性侵得逞,狼父仍定期給大女兒吃避孕藥。姊妹倆曾向阿嬤、姑姑、姑丈、大伯反應,但都未得到積極處理,直到前年5月大女兒向輔導老師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緊急替姊妹進行安置。不過狼父偵訊時否認性侵,但因姊妹指證歷歷,且狼父未通過測謊,10日依對未滿14歲強制性交未遂、猥褻罪,判狼父18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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