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丸類及豆腐 3件丸子違規下架
▲檢驗結果有3件丸子檢出過氧化氫與規定不符,衛生局立即通知違規產品下架。〈圖/記者黃玿琮攝〉 大 中 小 市府衛生局日前派員到超市賣場、雜貨商店、工廠食品行等處,抽驗豆腐製品12件檢驗「防腐劑」,檢驗結果全數合格;抽驗魚肉煉製品等丸類24件,檢驗「過氧化氫(殺菌劑)、二氧化硫(漂白劑)、硼砂(非准用添加物)」;檢驗結果3件丸子檢出過氧化氫與規定不符,衛生局除立即通知產品下架外,並依規後續調查。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不合格丸子,是在龍井區金喜美股份有限公司龍井營業所抽驗的「大花枝丸」、大雅區木蘭食品有限公司抽驗的「鱈魚丸」「花枝丸」,均為檢驗出過氧化氫。衛生局除立即通知違規產品下架外,並依規後續調查;而經瞭解,金喜美股份有限公司龍井營業所的「大花枝丸」來源製造商為雲林縣食品廠,因此台中市衛生局已移由雲林縣衛生局後續辦理;而木蘭食品有限公司的「鱈魚丸」「花枝丸」為該公司自製產品,衛生局已依行政程序約談業者調查。衛生局說明,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是食品添加物殺菌劑,具有殺菌、防腐效果,依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食品若殘留雙氧水吃下肚恐致噁心、嘔吐等症狀,會影響人體健康。台中市各區衛生所均有提供「過氧化氫檢驗試劑」民眾可免費索取,初步檢測食品有無過氧化氫殘留的疑慮,確保食用安全。衛生局徐永年局長表示,丸類及豆腐都是民眾常購買的烹調食材,若食品業者未依食安法第18條規範合法合理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經檢出不合格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多加留意產製安全食品販售,維護品牌信譽與消費者健康。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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