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爭議 許志雄:黃帝戰蚩尤有固有疆域嗎?
▲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今(17)日在同意權審查會答詢表示,憲法中「固有疆域」的領土並無法律意涵,因此大法官並無法解釋,他也質疑「這個疆域誰可以定義?黃帝大戰蚩尤時有固有疆域嗎?」(圖/記者陳彥驊攝,2016.10.17) 大 中 小 憲法「固有疆域」遭挑戰,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今(17)日答詢表示,憲法中「固有疆域」的領土並無法律意涵,因此大法官並無法解釋,他也質疑「這個疆域誰可以定義?黃帝大戰蚩尤時有固有疆域嗎?」立法院舉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會,許志雄在接受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詢問時,作上述表示。林昶佐先問對於「分裂國家」的看法,接著再問,《憲法》所涵蓋的人民應該就屬台澎金馬地區?《憲法》中的「固有疆域」如何釐清?大法官是否應該對此議題釋憲?關於分裂國家的說法,許志雄回應說,分裂國家這件事並無歷史事實,依據當時條文來看也沒有任何根據,因此分裂國家的說法只是政治上的說法,無法律意義。許志雄表示,談分裂國家容易引起誤解,就是被他人認定在追求「統一」,但事實上應該是一個國家分成兩個國家,才會有統一的問題,但在台灣並沒有這樣的事實存在,至於未來要如何,仍得由2,300萬的人民來決定。他認為,「目前台灣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沒有辦法否認的事實。」至於固有疆域的看法,許志雄則指出,《憲法》與法律有很大的不同,憲法會用一些政治用語,但是這些在法律上並沒有實質意義,假使我國在《憲法》制定「月球是我們的領土」,這個條文就不是有效力的條文;如同《憲法》中所規定的「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他質疑,「這個疆域誰可以定義?黃帝大戰蚩尤時有固有疆域嗎?」許志雄認為,依照《憲法》學的角度來看,構成國家的要素,「包括主權、國民、領土,我們都有,如果不是國家的話怎麼會有這些機制在呢?」且「縱使是中國也不敢說蒙古是他們的一部分,蒙古早在1921年就獨立了。」許志雄最後強調,關於一個國家領土,如果行政部分與立法部門沒有歧見的時候,釋憲機關是不宜介入的,而是要去尊重政治部門,當兩方有歧見的時候,大法官才會介入;但是他也表示,討論固有疆域時,由於固有疆域名詞沒有法律意涵,大法官是沒有辦法處理、無法解釋的。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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