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幼院輔導員摔死11歲童 縣府裁定停辦半年
因為家暴遭到安置的11歲何姓男童,因不配合寫功課和同學聊天,與保育員爆發肢體衝突,遭到保育員抱起重摔到地面,口吐白沫送醫不治身亡。(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5年10月10日 大 中 小 本月9日,苗栗縣一家育幼院的張姓生活輔導員,涉嫌將被安置保護的11歲何姓男童摔地虐死,苗栗縣社會處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因張剝奪兒童生命、違法情節重大,除了對機構和張各裁罰30萬最高罰鍰外,並命令該院自11月1日起停辦6個月,禁止再收保護個案。據《蘋果日報》報導,縣府社會處長范揚添表示,11歲的何姓院童遭受32歲張姓生活輔導員虐待致死,張的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2款規定,該機構亦違反了同法第83條第1款規定,且違法情節嚴重,剝奪兒童生命,縣府在14日分別裁處張及機構罰鍰最高額30萬。范揚添表示,經學者和專家召開重大兒虐事件檢討會後,決定對育幼院祭出停辦的嚴厲處分。自11月1日起,將命該機構停辦6個月,期間禁止新收或留置保任何兒少保護個案,並要求在停辦期間,育幼院應重新整頓工作人員,並為所有專業人員加強教育訓練、增強專業知能、提升教養兒少能力,且必須建立專業人員評核機制,改善管理制度、暢通申訴管道等。縣府目前也已通知各縣市政府,本月底前將現在院內共27名兒少,轉安置到其他機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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