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僅起訴呂忠吉 受害者二度提再議

八仙塵爆案僅起訴呂忠吉,受害者二度提再議。中央社資料圖 大 中 小 八仙樂園塵爆案釀15死、484人輕重傷,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僅起訴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8人獲不起訴,受害者與家屬不滿,20日再度聲請再議。去年6月27日,呂忠吉在八仙樂園租用場地舉辦彩色派對,但因噴灑過量粉末,以致引發大火,造成15死、484人燒傷。呂男因涉《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今年4月26日一審被判4年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但受害者與家屬不滿僅1人遭起訴、判刑,於是向高等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檢方撤銷不起訴,並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調查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瑞搏國際負責人周宏瑋、邱姓承包商、呂忠吉友人、現場工讀生、彩色派對特效人員等8人,士林地檢署10月11日仍以不起訴處分偵結此案。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20日發布聲明指出,新北市政府已就違法部分裁罰八仙樂園5萬元,連新北地院也以105年度簡字64號行政判決認定違法,檢方置偵查犯罪、公益代言人角色於不顧,被害人及家屬只好提出再議救濟。協會聲明表示,八仙塵爆是台灣社會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公安事件,主因是無良商人只求營利、輕忽安全的態度,受害者保護協會為了保護孩子日後的遊樂安全,會持續要求司法應就八仙疏失責任說清楚,也希望社會大眾一起關注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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