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電業法修法 基本民生用電不漲價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案,確定採取二階段修法,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一般民生用電將不會漲價。(圖/記者林人芳攝,2016.10.20) 大 中 小 行政院院今(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電業法將採兩階段修法;能源局長林全能則說,第一階段先處理再生能源自由化,以及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進行廠網分工;而修法後,330度以下的基本民生用電將不會漲價。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院會後轉述,林全表示,發展再生能源及綠能產業是總統蔡英文的政見,如果無法達到電業自由化,就無法落實推動綠能產業的發展,後續也會影響政府一連串施政。林全指出,所有綠能供電和銷售如果不能自由化,以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球員兼裁判做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這是政府須修法原因。林全說,政府必須在立法院這個會期讓綠電自由化,而分二階段修法,是因為電業法已到不能拖延的地步,未來第二階段修法,政府仍會推動電業自由化。有關外界對財團化及高電價的疑慮,都會因這次採取二階段修法而消失。林全強調,如果行政院提出一次修法方案,最後造成極大爭議,以致電業自由化延宕1到2個會期以上,這是無法負擔的代價,希望各界了解行政院立場,請行政院和經濟部相關同仁持續對外溝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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