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殺2貓判10月 呂秋遠盼修法提高刑責

陳皓揚虐殺2貓判10月,呂秋遠盼修法提高刑責。中央社資料圖 大 中 小 台大前澳門僑生陳皓揚虐殺2隻街貓「大橘子」與「斑斑」,被依違反《動保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13日各判他6個月徒刑、應合併執行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0萬元,另併科35萬元罰金。而律師呂秋遠得知結果後,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其實在最後一次開庭時,大概就已經知道結果了,但他仍建議應該要「做好生命教育」,並呼籲修改動物保護法,將故意虐殺動物的刑責,修改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呂秋遠表示,其實在最後一次開庭時,大概就已經可以知道結果,最重就是6個月,原因不是法官任意輕判,而是檢察官在法官詢問刑度時,直接回應建議各處六個月。一般而言,法官都會尊重檢察官的求刑,給予同等或是較低的刑責。呂秋遠指出,只要沒人上訴,本案已經終結,但他還是想建議應該「做好生命教育」,生命教育不只是尊重動物,而且也要尊重人。「我憎惡陳先生惡意多次殺害動物,但我也不喜歡毆打陳先生的人。都是使用暴力對待生命,誰有比較高尚嗎?」最後,呂秋遠也呼籲應「修改動物保護法」,將故意虐殺法律規範內動物的刑責,修改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皓揚虐殺2貓判10月,呂秋遠盼修法提高刑責。(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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