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農地變更用途 議員斥未執行農地農用
▲市議員舒翠玲質詢。(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大 中 小 桃園市農業局局長謝長勝在去年就被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在市政總質詢時指責,曾有2筆農地違規使用出租,最近更被查出還有3筆農地,也涉嫌違法興建工廠,未付諸農業使用,市議員舒翠玲與魯明哲表示,謝長勝利用法律,以拖待變,市府各局處不能相護。市議員舒翠玲與魯明哲指出,農業局長謝長勝的一塊私有農地在民國95年為申請課後托育中心之用,但始終未有動工,根據法令3年內若無籌設,那麼就失去申請效力;但是如今此特定事業用地卻還在申請變更為診所醫療用地,照道理來說並無效力。但如今市府各局處還在受理申請變更,等於是以拖待變,讓謝能夠持續利用農地收受利益。魯明哲表示,雖然都發局與地政局都有做過裁罰,但半年罰一次,一年罰了兩次共18萬,相較於農地承租後的商業用途收入,根本沒有意義,不過是變相的經營成本而已,沒有嚇阻制止的效果。他說,今天如果是一般老百姓申請如此用途變更,市府根本不可能受理。舒翠玲指出,謝長勝身為農業局長,卻沒有與農民站在一起,貫徹農地農用。而各局處大行讓其方便行事的作為,是極不好的組織文化。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如果違法,該調職的調職、該解職就解職,審查的基準都不會變動。至於被點名的農業局長謝長勝,在今天因病未能出席,由副局長備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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