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國立高中職改市立校產不移撥 議員批市府割地又賠款

台中國立高中職改市立校產不移撥,楊正中議員批市府割地又賠款。(圖/官達里攝) 大 中 小 台中市政府日前宣布將從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將台中市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藍營議員今(18)日在議會指出,改隸市立後,不但學校資產不移撥給台中市,市府更為了改隸案每年需多支付將近5億元。改隸一案缺乏溝通,顯然缺乏程序正義,根本就是割地又賠款。台中市議會18日召開定期會第4次會議,由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針對「本市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高中職之詳細計畫及目前執行情形」提出專案報告。李中議員在質詢時指出,改隸市立後,學校資產並不會轉移給市府,未來不管是教室修繕或增建,都還必須經過中央的同意,而且產權還不屬於市府。就像是俗語「奶媽養孩子」,終究還是會別人的。楊正中議員也表示,教育局撰寫的「本市國立高中改隸市立高中職之詳細計畫及目前執行情形專案報告」中寫道改隸移撥經費合計為69億。楊正中議員拿出106年度預算書,內容說明「高級中學校改隸直轄市教育部專案補助37.19億」,69億元根本就是教育局自己膨風出來的數字。楊正中指出,106年度預算中,改隸一案在教育基金歲出中增列了高中及高職教育計畫34.02億元、特殊教育計畫4.79億元、一般行政管理計畫1.08億元、建築及設備計畫2.44億元,合計42.33億元,從預算面來看改隸一年就損失5.14億元。楊正中議員說,目前因地方財政困難,改隸一案更應以不讓地方受損的原則辦理。目前經費仍未到位,更無法確認教育部是否往後每年都會撥付37億元給台中,學校的資產更沒有要移撥給台中市的打算,台中市為了改隸一案每年虧損,後續也將產生排擠效應影響其他預算項目,這樣荒謬的決策令人無法接受。教育局長彭富源答詢表示,改市立後,教育部每年補助經費約69億元,市府也將以5年50億元預算規模,依各校校務發展需求,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不會排擠現有市立學校教育資源;市府已與教育部及本市17所國立高中職達成共識,改隸前入學學生的畢業證書或成績證明書,將加註原國立校名,後續將加強向學生家長宣導。至於市庫負擔經費部分,彭富源指出,人事費部分,教育部與台中市政府皆以105年度預算數設算,由國教署移撥人事費用,市庫負擔0元;在12年國教免學費方面,經協商後已與教育部達成共識,由教育部負擔,市庫負擔0元,經計算市庫負擔金額為2億0,575萬1,000元,若順利取得私校退撫9,240萬元補助,市庫負擔將為1億1,335萬1,000元。此外,依國有財產法第11條規定,公用財產以各直接使用機關為管理機關,因此,國立高中職改隸後,經管土地上的任何建設本權責即可辦理動工,並無須再報中央申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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