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視障民眾就業 勞工局推「視力協助員服務」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視力協助員服務」,由專人協助視障朋友在就業上面臨的困難(圖/官達里攝) 大 中 小 視障朋友無論在生活自理,或就業就學上,都存在很多的不便,甚至有時候也需要別人的協助。為協助視障朋友順利就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自102年起,推出「視力協助員服務」,由專人協助視障朋友在就業上面臨的困難。每人每月接受服務時數最高30小時,1年最長以180小時為原則。服務費用由勞工局全額補助。勞工局表示,為協助視障朋友順利就業,自101年開始,勞工局已著手進行視力協助員培訓,目前已有25人完成200小時的專業訓練,並投入服務視障者行列。在大學任教物理實驗的林老師,15年前在美國攻讀物理博士學位時,意外發現自己罹患了「視網膜色素病變」,成年之後失去視力,讓他受到很大的打擊。他說,「回台後在學校任教,很多事情都需要視力,像是最簡單的上課點名,學生惡作劇變聲音幫別人答『有』,我根本不知道。」後來林老師申請了「視力協助員服務」,視力協助員透過藍芽系統及運用麥克風,將學生上課的表現口述傳遞至林老師的無線耳機裡,讓林老師可以即時點名學生發言,也可以警告打瞌睡的學生;播放簡報的時候,視力協助員一樣透過耳麥傳遞,提醒林老師現在的上課進度。林老師自信地說,「如果第一次來上我課的學生,可能不知道我是視障者。」除在課堂中協助點名、播放簡報、監考、記錄學生表現,視力協助員並協助林老師課後批改試卷、登錄成績、編輯講義等。「視力協助員已經成為我職場上不可或缺的工作夥伴了!」林老師感恩地說。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該服務自102年實施以來,已提供210人次,共26,830小時的視力協助服務。凡於台中市任職、接受職業訓練或自營作業的視障朋友,均可依就業狀況及需求,向勞工局提出「視力協助員服務」申請,每人每月接受服務時數最高30小時,1年最長以180小時為原則。另外,為使有限資源充分運用,並逐步落實使用者付費,對於今年初次申請的視障朋友,服務費用由勞工局全額補助;而針對去年以前申請有案的視障朋友,則由受服務者自行負擔每小時20%的費用,希望讓更多視障朋友受益。該計畫今年度服務期程至11月30日止,歡迎有視力協助員需求的視障朋友,即日起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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