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陳福祥稱為自保開槍 死者家屬批:自導自演!
犯下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案的陳福祥(前左),一審 遭台北地院判處死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2日開庭,對 於原審結果,陳僅說,「願接受」。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3月2日 大 中 小 台北市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命案2日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凶手陳福祥辯稱是因見2名死者企圖對他掏槍,才會開槍先發制人,被死者家屬痛斥「說謊!自導自演!」根本是預謀殺人,還想將責任都推給死者,應該要維持死刑。陳福祥一審時被判一個無期徒刑、一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案件上訴至二審,陳福祥辯稱當時問死者蔡宗育,是否涉及另一起他被暗槓的買毒交易,看見蔡宗育伸手摸腰際手槍,以為蔡宗育要對他不利,才會先開槍。之後另名死者蔡鎧陽剛好買完飲料回來,看見蔡宗育陳屍車內,也疑似要拿槍反擊,陳福祥說他為了自保,才會將2人都射殺。但2名死者的母親都痛斥陳福祥騙人,蔡鎧陽的母親說陳福祥根本在「說謊!自導自演!你是受僱的殺手,沒資格活著!」法官諭知3月16日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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