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仇敵愾!台電核廢料招標違反預算法 藍綠立委要求撤除
核廢海外處理招標 反核團體:違法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日表示,台電2月17日上網公告核一、核二核廢料海外處理招標,有違反預算法之嫌,也無法實質解決問題。中央社記者魏紜鈴攝 104年3月2日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研擬將核廢料送往國外再處理,並編列預算近113億公開招標,引發爭議,成為今(16)日立法院經委會立委們質詢的焦點,不斷砲轟經濟部與台電違反預算法,要求撤回招標公告。
根據台電公告,招標所處理的用過核燃料數量為1200束,將分作每年一次共4批次(每批次300束),在2018年底前運往國外,所需預算112億5705萬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邀集鄧振中、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行政院原能會主委蔡春鴻等人,針對「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們紛紛砲轟,認為台電違反預算法,林岱樺質疑招標案的適法性,黃昭順也提出強烈抗議,認為沒有任何公聽會,沒有任何的討論,不應該做這樣的招標工作,表達反對意見;陳明才甚至痛批,台電根本藐視國會,藍綠立委同仇敵愾,紛紛要求經濟部、台電撤回招標公告。
對此,鄧振中表示,這項招標案符合預算法88條的規範,在相關預算還沒有完成法定預算程序之前,就已遵循預算法規定的補救程序,行政院核准先行辦理,並無違反預算法。
至於核廢料運往國外再處理,鄧振中強調,預定將1200束核廢料運往國外再處理,是兩座電廠四部機組運轉3年的數量,主要是考量到維持核一二廠運轉執照效期內正常發電,以及解決水池貯存空間不足的燃眉之急,並驗證處理核廢料長程管理選項的可能性,這項計畫與核一二廠延役與否無關。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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