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慈濟如真的不懂法律沒關係 但是請「守法」

慈濟內湖開發案惹議,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要用通案處理,交給環評跟都市計劃兩個委員會去審查。圖為慈濟內湖園區大門。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4年2月26日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慈濟引發的爭議越來越多,資深媒體人鍾年晃表示,如果慈濟真的不懂法律沒關係,只要守法就好,慈濟如果要以「經濟」為由開發內湖保護區的土地,請先承認自己是「營利事業」,以及檢具過去繳交營業稅等資料,並提出預估的營業額是多少?而台北市政府更應該以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直接駁回慈濟的開發案申請。
鍾年晃15日在壹電視「正晶限時批」節目中表示,慈濟面對外界的眾多質疑,提供了「0800」的電話做為答覆外界疑慮之用,但是當有媒體記者打去詢問「內湖保護區土地為何要開發」?慈濟的回答竟是「要多上網找資料,就可以知道慈濟的想法」;對於質疑「賑災捐款為什麼沒有專款專用」,慈濟的回覆卻是「新聞稿都有說明過了、看一下就知道」,對於外界的疑慮,慈濟就是不斷地做「跳針式」回答。
鍾年晃說,慈濟的很多行為讓人無法理解,對於內湖保護區土地爭議,都市計畫法第26、27條有用地變更相關規定,26條是通盤檢討,是針對大範圍而非單一土地,第27條則是「迅行變更」並採正面表列,也就是除了法條明訂的項目以外其他都不行。
鍾年晃指出,慈濟要開發內湖保護區土地,勉強扯上了「經濟」那一部分,但問題是什麼叫做「經濟」?慈濟並計畫之後要蓋國際志工大樓,難道國際志工大樓是營利事業嗎?如果不是營利事業,又何來經濟規模可言?且如果是要做經濟發展,慈濟是否應承認本身是營利事業?那麼請繳交營業稅、營所稅,而慈濟有沒有繳過營業稅、營所稅?
鍾年晃強調,如果慈濟真的不懂法律沒關係,但只要「守法」就好,一般不懂法律的人也都要守法,對於內湖保護區土地開發案問題,如果台北市政府要以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3項同意「迅行變更」,請慈濟先提出經濟規模、預估的營業額是多少?但事實上,台北市政府更應該以第2項「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為由,直接駁回慈濟的申請,因為這塊地不開發就可以避免重大災害發生,開發了反而可能會引起重大災害。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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