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對台免簽 停留期限延長至30天

▲自9月15日起,台灣人赴馬來西亞免簽證停留期限將由每次15天延長為30天。(圖/中央社) 旅遊中心/台北報導 馬來西亞政府宣布,自9月15日起,台灣人赴馬來西亞免簽證停留期限將由每次15天延長為30天。外交部表示,自2011年馬國給予我國人15天免簽證待遇後,雙邊互訪人次逐年增加,自2011年的54萬人次,增至2014年的71萬人次。為便利雙方人民往來,外交部積極洽請馬方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延長給予我國人免簽證期限。自本年9月15日起雙方互免簽證停留期限均為30天。外交部也提醒,預計停留馬國超過30天者,仍須先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事先申請簽證。免簽證待遇僅給予赴馬國觀光旅遊、短期商務及社會參訪活動的國人,以其他事由如工作(包括機器設備維護及安裝)、求學或長期商務赴馬者,均須依實際目的申請不同類別的簽證,切勿濫用或誤用馬國免簽證待遇,以免遭馬國移民局遣返並留下不良紀錄,影響申請再次入境馬國簽證的權利。 更多NOWnews新聞都在行動APP上: 》》Android APP請點這裡下載 》》iOS APP請點這裡下載 》》大陸地區請點此直接下載APK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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