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遏止違建」新政獲一致好評 卻立刻遭建築師狠打臉: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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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市政府規定今年9月起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第1次辦理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或信託辦理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須有開業建築師開立「3個月以內有效證明無違章建築事實」,以遏止違章蔓延。
但消息一出,立刻遭建築師打臉,直指一般若有第2次施工的情形需等3個月之後,此新政根本對違章建築不會有任何遏止效用。
台北市長柯文哲一推出新版
《臺北市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立刻在PTT上引起網友一致好評,紛紛在下面留言表示「柯P這戰力有點強!」「高雄也來處理一下啊拜託!」「超有創意的!給推!希望執行面不會有問題~」但也有網友擔憂「接下來的劇情:柯P得罪太多台灣人,連任失利」「看有沒有建築師想配合吧!如果玩假的,就跟去工會隨便職業保勞保一樣:若玩真的就吊照,做夾層的要失業了!」
PTT完整版:
一、 臺北市政府為維護公共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並健全建築管
理,特訂定本措施。
二、 民國一○四年九月一日起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於申辦建
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
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三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
前項申請案件未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之前項證明,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地
所)應於登記完畢後一日內通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依法查察。
三、 開業建築師受起造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委託出具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時,應
依使用執照竣工圖,針對建築物專有部分及約定專用部分進行比對,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應不予出具:
(一) 陽台外牆拆除外推。
(二) 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除外)。
(三) 夾層違章建築。
(四) 水平或垂直增建之違章建築。
(五) 約定專用之露臺違章建築。
建築師就屋頂及法定空地與竣工圖比對有違章建築時,並協助通報都發局查處。
四、 都發局應於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註記第二點規定事項。
地所應配合於登記簿建物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嗣後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因買
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三個月內有效
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
9/1日後的使照不就是二工掰掰
再來建築師又有新業務了
3米六挑高也廢了
而此消息一出,立刻遭建築師打臉,建築師王克誠表示,建商依建築師合法圖面去做產權登記申請使用執照,建築師的責任在拿到使照後已結束,且拿到使照後3個月內本就屬「列管」時間,建管處必須去查核有無違章,請建築師開證明反而是將政府該負起的監督責任丟還回建築師,也表示一般若有第2次施工的情形需等3個月之後,此新政根本對違章建築不會有任何遏止效用。
▼柯文哲自9月起訂定新的違建規章。
有網友分析,「目前」這個措施的適用對象的確是只有104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此之前的建物的確不在適用範圍,但是「未來」會怎樣就真的很難講,「有可能真的一搞下去又有新的措施出來所有違建都不用買賣了!」也有人建議台北市要買房的民眾快遷戶口到新北市,「重申一次,逃離台北市轉進新北市朱立倫任內不會得罪建商跟投資客!」「安啦!砂石倫控制媒體的能力一流肯定裝死沒人注意!」「朱立倫不會跟進的拉~他包袱那麼多!」
via:新聞整理,PTT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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