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政風處長酒駕 獲緩起訴處分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 大 中 小 民國104年12月25日,因涉酒駕遭移送法辦的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今(3)日獲緩起訴處分,但必須捐款新台幣12萬元給國庫。歐建志於104年12月25日參加一場在台北市舉辦的公務晚宴,席間飲酒,餐廳打烊前,他將私人轎車從餐廳停車場開到路邊停放,被人檢舉酒駕,大安分局員警到場施以酒測,歐建志的酒測值達每公升0.85毫克,依法移送。歐建志庭訊時因對酒駕深表悔意,檢方考量其認罪,並主動通報上級主管、自請處分,加上是初犯,決予緩起訴1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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