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勸架 縱火害6死 惡男太狠毒
【綜合報導】太可惡了,竟因細故害6命!11天前發生的新北市三重區翁家6死火警,昨宣布破案。警方調查,縱火嫌犯湯景華2年前與翁家倖存的兒子翁祥智發生口角,並怒控傷害,今年初被判敗訴;未料湯嫌因此計劃報復,上月底到翁家樓下縱火洩憤,害一家6口枉死。警方前天逮捕湯嫌,他坦承犯案,哭稱:「我不是故意的!」被裁定收押。之前審理雙方傷害案的法官聞訊,直斥湯嫌:「實在太誇張了!」
警方調查,縱火惡男湯景華(50歲,有傷害、賭博、竊盜前科)目前無業,與母親住在三重一處公寓頂樓加蓋。湯嫌2年前與友人到三重的「小涼哥餐廳」用餐,因當時下雨,他想將雨傘拿進餐廳被制止,與老闆起口角,當時也在現場用餐的翁家長子翁祥智(24歲)見義勇為勸架,沒想到「公親變事主」,雙方發生口角、拉扯,湯嫌怒告翁祥智傷害。
提告敗訴嗆討回來
該官司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湯嫌與友人的證詞前後矛盾,且無法證實身上的傷就是翁祥智與餐廳老闆造成,今年1月判湯嫌敗訴、翁和餐廳老闆無罪,湯嫌因此不爽,當場嗆聲:「一定會討回來!」
警方指出,湯嫌為了報復,從判決書上得知翁家地址後,上月21日到加油站買了汽油,23日案發當天凌晨,他穿著雨衣、戴著安全帽及口罩,並拿著一根拖把柄頭,裝成步履蹣跚的老人,先到翁家樓下勘查地形;他離開後再返回時,手中已拿著一個垃圾袋,裡面裝滿沾了汽油的報紙。嫌犯說,他認得翁家的電動機車,於是將垃圾袋丟在電動機車腳踏板上就離開了。
買汽油趁夜燒機車
凌晨3時許,湯嫌最後一次返回現場時,當時他將雨衣脫下拿在手上,隨即用打火機點燃垃圾袋後匆匆離去,之後火勢迅速竄燒,造成翁家6口包括翁祥智的父親翁樹霖(55歲)、媽媽林麗娟(52歲)、姊姊翁千惠(25歲)、叔叔翁文緣(52歲)、嬸嬸阮鈺珍(34歲)、堂妹翁鈺婷(15歲)命喪火窟。僅剩在台中當兵的翁祥智及住2樓的表哥林文祥倖存。
警方表示,因事發地點附近的監視器都故障,其中一支監視器角度更疑似被人移動,懷疑人為縱火。警方隨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當天未下雨,但湯嫌不僅穿雨衣、頭戴安全帽及口罩十分可疑,又找到他去加油站買汽油的畫面,認為他涉有重嫌,前天下午將他逮捕,並搜出他犯案時穿的雨衣、安全帽。
檢警指出,嫌犯縱火後從新聞得知檢警懷疑是電動機車自燃,因此自認沒被盯上而未逃亡,對檢警突然又找上門感到訝異,面對檢方詢問縱火過程時,湯男還回稱:「我看報紙都寫機車自燃啊!」矢口否認犯案。
逮人測謊10天破案
警方前晚將湯嫌帶往刑事局接受測謊時,他神情緊張、雙腳不時抖動,警方判定他說謊,昨上午開始突破心防,先故意拿翁家燒毀的殘景,讓湯嫌情緒崩潰,之後又輕撫湯嫌肩膀,柔聲說:「能幫忙的我們一定幫忙。」湯嫌這才向警方坦承犯案,並在偵查庭上痛哭:「我不是故意的!」供稱因不滿法院判翁祥智無罪才會想教訓對方,坦承到翁家縱火,但不知會燒得如此嚴重。新北地檢署昨偵訊後,以湯景華涉犯殺人等重罪,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涉殺人罪最重判死
昨翁祥智得知造成父母及叔叔一家人喪生的火警,竟是2年前對他提告傷害案的湯嫌所為,當下悲憤怒罵:「我根本沒對他怎樣!」而審理之前湯嫌與翁祥智傷害案的法官得知後也痛斥:「實在太誇張了!」
律師張建銘表示,湯嫌已觸犯《刑法》第173條縱火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若檢警調查後認為他在犯案時有殺人意圖,他恐還觸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可能遭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說,湯嫌的情緒反應激烈,很容易認為自己權益受損、受到委曲,且一定要討回公道,通常稱為「強勢的被害人思維」,這種人通常情緒管理差、容易有負面情緒;楊聰財也建議,身邊若有這樣的親友,除可尋求醫師幫助,也可撥113專線諮詢。
破案關鍵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看到當天未下雨但湯嫌卻穿雨衣,十分可疑
●警方從監視器畫面發現,湯嫌3月21日曾到加油站買汽油
●湯嫌未通過刑事局測謊
●警方安撫湯嫌奏效,「能幫忙的我們一定幫,希望你能夠吐實。」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 ... 1%E7%94%B7%E5%A4%AA%E7%8B%A0%E6%AF%92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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