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死」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 另開板長被裁搶生意 終極敗訴!

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 另開板長被裁搶生意 終極敗訴
連鎖壽司店「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被生意拍檔指他私下開設其他「板前」分店和另一品牌「板長」搶生意而引發商業糾紛,鄭去年被上訴庭裁定敗訴,需交出有關利潤。鄭不服向終審法院提終極上訴,終院今下判詞駁回鄭的申請。
終院法官大比數裁定鄭敗訴
終院法官以大比數裁定,鄭在沒有得到首間板前壽司店其他股東同意下,私下開設其他公司經營分店,與首間店爭生意,及奪去主店生意。他作為首店公司董事,有責任以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而他卻違反了這責任。以自己名義再開設板前、板長分店損股東利益鄭與生意夥伴潘嘉聞早年在香港合作經營日本拉麵店「味千拉麵」,二人於2004年再合作,成立駿濤有限公司經營第一間位於尖沙嘴的板前壽司。惟潘指鄭後來以自己名義開設多間公司,並經營多間板前及板長分店,令他們合營的首間店舖的利益受損。

潘指鄭的行為違反衝突法則,即指如董事這類受信人,不可令自己和公司的利益有衝突,於2011年間入稟代表其他股東向鄭興訴,並要求與鄭瓜分分店收益。鄭於2013年原審時,原審法官裁定其他股東有違合約在先,裁定鄭勝訴。潘的一方提出上訴,上訴庭去年推翻原審決定,裁定鄭敗訴。鄭遂向終院提終極上訴。終院今以大比數裁定,鄭並無得到股東同意或默許他開設其他餐廳,而他開設的分店又確與首店的生意造成競爭,故裁定他有違反董事的受信責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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