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吳佩慈懷女逼婚 時報周刊判賠50萬及登報道歉

▲吳佩慈告周刊獲賠50萬及登報道歉。(資料照/翻攝自吳佩慈臉書) 大 中 小 藝人吳佩慈3年前因不滿《時報周刊》報導,指她崇尚名牌、奢華至極還懷女逼婚,因此提告求償一百多萬元,高等法院24日維持一審判決,判時報周刊和主管、採訪記者連帶賠償5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法院判決指出,2013年《時報周刊》連續報導吳佩慈因崇尚名牌、奢華至極,遭男友紀曉波提分手,還指吳佩慈懷女逼婚,吳佩慈認為報導未經合理查證與事實不符,因此對《時報周刊》、社長、主管與記者提告求償。《時報周刊》則認為,吳佩慈是知名藝人,與紀曉波的感情議題是可受公評之事,也表示報導內容已盡查證義務。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報導內容已涉及吳佩慈的私生活,與公眾利益無關,因此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判時報周刊和主管、採訪記者連帶賠償50萬元及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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