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徐佳馨/都更的公道與人心

文林苑建商將動工 文林苑案不同意戶王耀德14日自拆組合屋,建商也將正式動工,圖為文林苑18日建地內工人整地情形。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3年3月18日 大 中 小 這次台南維冠大樓所造成的重大傷亡,暴露了台灣房屋老舊、施工不良與地質問題。而在事件之後,行政院長張善政宣布在一個月內公布土壤液化地圖,台北市府也宣示將針對全北市七萬五千戶老舊住宅進行全面體檢,透過公權力協助老屋補強,更要針對有迫切危險的老屋進行更新。但事情真有那麼單純嗎?若就較為單純的老屋修繕來看,關鍵只有一個,就是錢。老屋健檢是個好事,偏偏檢查出來沒事就沒事,萬一有狀況得花錢修繕,即使政府補助,基於公平與資源分配也不可能全面補助,那麼,多出來的費用,勢必就得靠區分所有權人自己想辦法,尷尬的是,這種大型修繕往往並非幾百或是幾千元就能了事,常常是一個社區攤分下來,一戶還得繳上十數萬至數十萬,若是戶數少點,上百萬也不無可能。許多屋主即使認為安全性堪慮,在經濟考量下,勢必只有選擇性命放一邊,眼不見為淨。區分所有權人想修卻不想出錢,可以從大樓外牆剝落傷人,屋主與管委會不配合,開罰六至三十萬元、且連續處罰的規定在前,依舊不時傳出大樓外牆剝落傷人的事件可略窺一二。修繕就是大問題,那麼強制更新呢?以更新來說,光是現狀就需要解決的有三大部分。其一,是釘子戶問題。在憲法保障民眾居住權利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有沒有權限可以強制遷出?有沒有權限可以強制拆屋?如果沒有權限,就得依靠法院的判決,可是,文林苑事件在前,不也是告訴我們了即使有法院判決,現階段少數綁架多數的困境,真要拆起來能夠那麼順利,還在未定之天。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