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死亡保險金 修法放寬天災理賠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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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震災區罹難者頭七超薦法會12日在南區殯葬館舉行,家屬在現場擺放思念卡片、布娃娃、全家照片等物品祭拜,思念逝去的親人,幾乎都哭紅了眼眶。中央社記者黃國芳攝 105年2月12日 大 中 小 台南震災,有15歲以下未成年人罹難,但礙於保險法規定,無法理賠人壽保險金,行政院長張善政23日在立院答詢表態,贊同由立院提案修法,把天災列為例外。為了避免道德風險,現行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僅得領回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立委王定宇今在立法院院會提議修法,將天災除外,並回溯自今年元月起適用。立委陳怡潔昨也發出新聞稿提出主張,15歲前如因遭遇天災死亡,保險公司仍應支付死亡給付。張善政說,「合理」;為了時效性,盼由立院提案修法,政府部門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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