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請外勞幫忙 可能觸法傷荷包

▲就業服務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圖/新竹市政府,2016.02.19) 大 中 小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今(19)日表示,日前一位本市農民因天冷風強,在果園四周搭建防風網,恰遇外籍勞工在一旁的小溪釣魚,還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協助,農民以為遇上好心人士,遂同意讓他幫忙一下,卻遭巡邏員警查獲該名外籍勞工是逃跑外勞,農民因非法容留外國人工作而違反就業服務法,不僅觸法又傷了荷包。新竹市勞工處處長黃錦源表示,農民因擔心天冷風強,果樹可能受到寒害,因而搭建防風網,在果園旁小溪釣魚的外籍勞工,主動詢問農民是否需要協助,原本開心以為遇好心人士,遂同意讓外籍勞工幫忙一下,沒料到事後巡邏員警查獲該名外籍勞工是逃逸外勞而違法受罰。黃錦源處長說,農民解釋是外勞主動要幫忙,並没有僱傭關係,但是確實有容留工作的事實,因此,明確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因一時的方便而受罰,真是得不償失。黃錦源處長表示,新竹市目前外籍勞工約有12,500人,其中產業外勞約7,400人,社福外勞約5,100人,由於外籍勞工在臺灣工作生活,假日放假時多少總是會與臺灣人民互動而成為朋友,基於友誼關係,部分國人可能會請外籍朋友順便幫忙一下工作,因而誤觸法令。黃錦源處長強調,為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及勞動條件,就業服務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一般民眾以為非法「僱」用外籍勞工工作,才會受罰,没有聘僱關係,應該不違法。但是,這是錯誤的觀念,無論外國人身分是勞工或遊客,以及容留外國人工作有無對價關係,均屬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勞工處提醒市民朋友,外籍人士在臺「工作」是須經勞動部許可,如雇主未經申請許可,即聘僱或容留外國人工作,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喔!又,合法聘僱的外籍勞工為雇主以外的人工作,也是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將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並遣返出境。新竹市是一座友善城市,勞工處呼籲市民朋友,要友善與友愛對待外國人,但在「工作」上應謹守就業服務法的分際,以免觸法受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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