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豆漿大王租金糾紛 判賠2千多萬
▲世界豆漿大王租金糾紛案,最高法院12日判李家須賠王家2千多萬元。(圖/翻攝自世界豆漿大王粉絲頁) 大 中 小 永和「世界豆漿大王」共同創辦人後代租金糾紛案,最高法院今(12)日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李家及10多名股東等,須賠償王家新台幣1780萬餘元,以及6年半的利息,總計2358萬多元。據了解,退休老兵李雲增和王俊傑1955年在新北市永和區創立「世界豆漿大王」,雙方共同擁有店面產權,但後來協議王家退出經營,並約定李家每月須支付35萬元租金給王家。然而,李家從10幾年前起不付租金,故王家提告並求償積欠租金和無權占有店面的不當得利,總額超過2千萬元。最高法院今(12)日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李家及10多名股東等,須賠償王家新台幣1780萬餘元,以及6年半的利息,共2358萬多元,並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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