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擬規範 六等親內亦不開放

▲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指出,同婚擬修法,無論男女同志,訂婚須滿17遂、結婚18歲。(資料圖/NOWnews) 大 中 小 針對保障同性婚姻修法,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14日表示,未來同婚結婚年齡,無論男女同志,都規定是訂婚17歲、結婚18歲,同時比照異性婚,禁止6等親內結婚,異性婚之夫妻財產制規定,可完全適用於同性婚姻。大法官同婚釋憲後,由陳美伶督導統籌各部會提出修法草案,並每周對外宣布進度。陳美伶14日召開第二次的跨部會「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針對民法親屬編婚姻章內容進行討論。在同性婚結婚年齡方面,陳美伶指出,不論男同志或女同志,擬將訂婚年齡訂為17歲、結婚18歲,因民法規定20歲才算成年,未成年訂婚或結婚都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她表示,由於目前民法上對異性婚有不同的年齡規範,訂婚男性需滿17歲、女性15歲,結婚需男18歲、女16歲,建議異性婚一併修正為不分性別皆為訂婚17歲、結婚18歲的標準。另外,為顧及倫常觀念,雖然同志婚不會自然生育,目前也禁止人工生殖,沒有下一代健康問題,現階段同性婚姻也將比照異性婚姻,禁止6等親內結婚。陳美伶舉例指出,例如目前禁止異性婚的公公與媳婦結婚,未來同性婚姻法制化後,也禁止婆婆跟媳婦結婚。陳美伶表示,同性婚與異性婚同樣採登記婚,必須符合「書面」、「二位證人」與「戶政機關結婚登記」三個要件,婚姻才算成立。異性婚的夫妻財產制規定,也可完全適用於同性婚姻。在結婚實質要件方面,陳美伶表示,民法995條規定,異性婚如果其中有一方「不能人道」,可撤銷婚姻。因法院實務上,「不能人道」是指異性間無法有性行為,考量同性婚姻本質與異性婚不同,同性婚可不適用此規定。陳美伶指出,事實上異性婚中因為「不能人道」而撤銷婚姻的,過去10年來只有1件,未來考慮本條文在異性婚方面也修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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