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移轉訂價新規定 台商宜及早因應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派駐越南協理陳以謙(右 1 )指出,越南即將新增相關企業法令,台商宜及早因應。(圖/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大 中 小 派駐越南的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協理陳以謙指出,越南政府依其稅務改革議程於今( 2017 )年 2 月 24 日頒佈第 20 號號令自今年 5 月 1 日起生效,已取代了現行移轉訂價第 66 通告,並從 OECD 之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引入了概念及原則。陳以謙建議,台商若在越南投資最好及早因應。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派駐越南協理陳以謙表示,國際間反避稅已成趨勢,各國稅務機關已陸續展開行動。他指出,越南的第 20 號號令著重在公平交易及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提供了新的移轉訂價合規要求,包括 3 層文件(本國報告、企業主檔及國別報告)、利潤指標分析、移轉訂價文件準備之豁免、新申報表,及關於可扣除關係人交易費用及利息之規範等,未來台商企業都需提交相關文件。陳以謙指出,越南為台商對東協國家投資之首,且為政府新南向政策之重要前進基地,由於其擁有勞動力充足工資低廉,文化生活習慣與台灣接近之優勢,目前已有龐大紡織、鞋業、木業、汽機零組件、自行車等產業鏈聚集。各台商也相繼前往投資,如今越南經營的企業將增加更多法令遵循義務,他也建議各台商需儘早評估及因應。此外,陳以謙表示,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外國承包商扣繳稅等,仍為越南政府對企業之稽查重點,企業仍須隨時注意法令更新,以妥善管理當地稅務風險。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