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可轉債違約 永豐餘同意三寶建設還款條件

▲永豐餘全球持有三寶建設可轉債確定違約,永豐餘臨時董事會決議初步接受三寶還款條件。(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前永豐餘集團董事長何壽川因三寶建設超貸案遭收押禁見,永豐餘旗下子公司永豐餘全球持有的 Giant Crystal 可轉換債昨( 20 )日到期,三寶集團無法償還本息,永豐餘昨晚召開臨時董事會後決議,初步同意三寶建設提出的債權展延方案,並要求經營團隊進一步與債權人協商,確定最終展延條件, 7 月 3 日前提報董事會決議。永豐餘子公司永豐餘全球持有三寶建設 5 年期可轉換債,原始認購金額 850 萬美元,截至昨日為止,相關款項合計 1229 萬美元,三寶建設確定違約無法支付本息。永豐餘今日一大早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昨晚臨時董事會決議。發言人殷國堂指出,董事會初步同意三寶建設提出的還款方案,但土地鑑價等細節需進一步由經營團隊協商,將在 7 月 3 日前提報董事會討論決議。殷國堂指出,三寶建設提出的還款條件包括(一)相關款項至遲於 9 月 20 日償還、(二)到期日至還款期間利息依年利率 10% 計算、(三)於簽訂還款協議書當日支付永豐餘新台幣 500 萬元做部份清償、(四)除原有已提供之抵押品外,增提土地乙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永豐餘與其他交換債持有人、(五)全數還款前,倘三寶建設遭台灣其他債權人主張債務違約,永豐餘即可宣告本交換債提前到期,並依法行使各項追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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