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出生證明帶童赴台 22名假夫妻遭起訴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多名越南籍女子與台灣男子涉偽造子女出生證明申辦護照到台灣案件,查獲阮姓女子及廖姓男子等34名「假父母」及以假證件到台灣的11名兒童及少年。(雲林地檢署提供)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傳真 106年5月26日 大 中 小 雲林地檢署上月底破獲一起偽造兒童出生證明來台案,幾名嫁至台灣的越南籍配偶,和台灣的丈夫聯手,透過仲介偽造出生證明,將17名越南兒童帶到台灣,取得我國護照並從事勞務。檢方19日偵結,依照偽造文書等罪,起訴14名越南配偶及廖姓男子等8人。去年8月間,外交部在審理在台並已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配偶先前於越南所生子女申請核發台籍護照時,發現孩童在出生時,生母竟不在越南的奇怪情況,因而察覺有異主動通報,經深入調查後,查獲阮姓婦人等越南籍配偶,分別在2013年至2016年間,以美金3000元至7000元的代價,透過越南仲介偽造17名越南籍兒童、少年的出生證明後,冒充在台越南籍配偶與民眾所生小孩,藉此為其申辦護照、來台定居,除其中3人在申辦護照時便被察覺有異,未獲核准外,其餘14人皆順利入境,並有11人取得在台定居許可。檢方指出,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在移送時,認為被告等人另涉及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刑法的買賣人口罪嫌,但檢方調查後,認為來台的越南及兒童、少年與在台越南籍配偶均為親戚關係,越籍配偶所支付的美金3000元至7000元,主要是偽造出生證明、申辦來台的代價,難以認定是買賣兒童的金額,且讓兒童從事的勞動工作與報酬並不相當,因而認為被告等人的行為未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雲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越南籍配偶阮姓婦人等14人、廖姓男子等8人,而11名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兒童,目前已安置在人頭父母住處,將待判決定讞後再遣返回越南,若有特殊情況則依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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