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加班費 陳光復承諾毎月加一千
▲議員宋國進建議提高警消加班費,獲縣長同意允諾毎個月加碼新臺幣一千元。(圖/記者鄧至傑攝2017 06 20) 大 中 小 議會定期會19日縣政總質詢,議員宋國進為警消人員發聲,建議提高警消加班費,獲縣長陳光復允諾毎個月加碼新臺幣一千元,以體恤警消人員為澎湖治安、消防、觀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執勤辛勞。宋國進表示,警消人員非常辛苦,以前警消加班費1個人可以編列1萬6千至1萬7千元,但因縣府財政問題,現在警消人員加班費僅編列1萬2千元。他說,據瞭解金門縣警消加班費編列1萬6千至1萬7千元,馬祖也編列1萬5千至1萬6千元,一樣是離島地區澎湖卻最少。宋國進指出,警察維護治安、打擊犯罪、為民服務,消防人員救災救難,尤其近二年救火救災因公殉職達到19人,在財政許可下,建議提高警消加班費,給予精神上實質受惠。陳光復表示,這二年對警消有愧欠,除了治安勤務、防止詐騙、毒品等,很多警消同仁為花火節、馬拉松、鐵人三項等觀光活動辛苦執勤,增加許多勤務負擔,為澎湖治安、觀光發展犧牲和家人相處時間,他當場承諾警消加班費一個月增加一千元,一年多增加一萬二千元,也請議會給予支持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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