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期推動總量管制 改善空氣品質
▲高雄市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共列管458家廠商,透過核定認可排放量,各廠污染物排放量上限已被削減20%~40%。。(圖/記者潘文真攝,2017.06.17) 大 中 小 高雄市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共列管458家廠商,透過核定認可排放量,各廠污染物排放量上限已被削減20%~40%。預期將有137家廠商需要採行精進防制措施來達成削減,實質削減量可達粒狀污染物324公噸、硫氧化物52公噸、氮氧化物99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233公噸。環保局表示,除了總量管制賦予廠商的減量責任外,目前已輔導多家廠商改採低污染性原料、汰換更新設備以達到進一步實質減量,預估可減少粒狀污染物25公噸、硫氧化物91公噸、氮氧化物7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215公噸,這些減量成果經驗證後,將可進入拍賣或交易市場,達成總量不增加、新設無障礙的政策目標。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實施後,新設工廠(或增加產能)不再是取得操作許可證即可運轉,而是必須在舊有工廠實質減量或移污減量等方式,削減同額或1.2倍的排放量後,藉由交易、拍賣等合法管道取得排放量,始得申請操作許可證,因此總量管制區內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除了不再增加外,將逐期削減,再逐期調整目標,讓認可排放量貼近實際排放量,朝削減污染物努力,持續改善空氣品質,提供更良善的生活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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