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石油焦許可證展延 雲縣府嚴格把關
▲有關台塑燃煤石油焦許可證之展延,4月份即將到期,將依專業依法規及程序,嚴格把關。(圖/記者蘇榮泉攝,2017.03.29) 大 中 小 針對今(29)日縣議會議員質詢有關台塑麥電促協金及即將到期的燃煤石油焦許可證展延審查機制之縣府立場,縣長李進勇表示,促協金與許可證是涇渭分明的兩件事,雲林縣對於空污的管制及標準,除依中央空污防制法相關規定外,也制定空污加嚴標準,規範為全國最嚴苛,縣府對於有關燃煤石油焦許可證之展延,將依專業依法規及程序,嚴格把關。縣長李進勇指出,縣府要求台塑麥電拿出隱匿的促協金24.9億,是爭取縣民的福利,是要企業拿出該擔負的社會責任,是要追求法律的公平正義;促協金本就是台電向其他電廠購電電價回饋地方的機制,依法有據。李進勇說,自其上任(103.12)後,縣府主動查核勾稽發現台塑麥電隱匿了自88-103年高達計24.9億的電業促協金,該筆款項設立意旨為雲林縣民社會福利所用,本歸雲林縣民所有,惟台塑遲遲不願拿出。縣府指出,為爭取縣民福祉,104年3月先成立縣府台塑溝通平台(討論促協金等議題),歷經五次會議無效而終止,遂於105年11月4日採取調解聲請,未果,續於105年11月29日向監察院檢舉台電怠忽職守,目前受理中。近期聽聞該公司願重新啟動組成委員會,針對此,縣府無意見,促協金的回饋方式由台塑自行決定,縣府不復參與,但如使用方式違法,縣府會挺身依法為縣民發聲。李進勇亦表示,燃煤及石油焦許可證展延審查機制與促協金是涇渭分明、完全不相關的兩件事,許可證的展延與否係就客觀、專業的評估及既定應有程序進行,不受其他無關因素影響,4月份即將到期許可證的展延,縣府一定依專業及法令規定進行相關審查。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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